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我们无法找到评判的标准。
但是一辆车能不能用作警车,评审标准却是非常严格。近期驭胜S350连续被政府警务部门选为警务用车。
近日,云南江铃与嵩明县公安局达成合作,云南江铃向嵩明县公安局交付了16台驭胜S350作为嵩明县公安局的警务用车。
同时在28日,天津全顺江铃汽车向天津市特警尖刀机动队提供了30辆驭胜S350作为特种武装处突车的原型车,由江铃改装车有限公司荣誉改装。
一般,决定是否采购一款车作为警用车有“四大标尺”。
第一大标尺
具备强劲的动力
关键时刻要追的上嫌犯!
第二大标尺
具备良好的通过性
遇到沟沟坎坎的不能说不行!
第三大标尺
必须坚固耐用
要是抛锚
岂不是被黑社会耻笑?
第四大标尺
展现“警察”威严的形象
警察就应该高大威猛、英勇无畏、尽显警威!
驭胜S350凭借着稳重大气、精湛工艺、实用空间,以及良好的动力性、操控性、安全性进入了政府警务部门的视线,代表着政府警务部门对驭胜品牌和整车品质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