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大货车司机余某驾驶大货车,超越一辆摩托车时,将摩托车撞倒,导致摩托车骑手侯昊(化名)死亡。经认定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他为了获得谅解,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最终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公诉。2022年10月15日,四川西昌市检察院披露了此案详情。
56岁的余某家住四川攀枝花。
案发当日,余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西昌市方向往攀枝花市方向行驶。20时许,当车行驶至西昌市黄联关镇大德村村委会路段处,余某在超越同向由侯昊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该车右后部与侯昊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左后部发生接触碰撞,造成侯昊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侯昊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经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余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余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余某及其家属积极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取得了死者家属的书面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西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