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汽车保有量已超300万辆,随着汽车保有量增多,东莞交通压力也是越来越大。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交通组织,缓解主要干线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公安局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中心城区及部分干线道路货车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对非粤S牌车将限行,违反相关规定,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
东莞有些区域、时段禁止非粤S牌微型车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范围: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除了上述禁止非粤S牌微型车及以上载货汽车外,还有以下一些限行措施,有些区域、这些时段禁止一切货车通行:
限行范围: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
限行时间:每天7:00-9:00、16:00-20:00
有些区域、时段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范围: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G107)和东莞大道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有些路段、时段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限行范围: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
限行时间:每天7:00-20:00
本次调整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交警部门设置了3个月的执法缓冲期,对违反新管制措施的车辆,原则上先依法予以教育警告,但对不听警告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
总结:特殊情况或特殊车辆可不受限制,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通行证,经批准核发通行证后方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