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一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致3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官方初步分析认为,高架桥垮塌的直接原因疑为桥上的货车严重超载。一时之间,货车又成了大家口诛笔伐的对象,但对此个人觉得,这个锅不能由卡车司机来背。
从网友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到,这台车辆运输的钢卷单个重量约为28.5吨,据悉车辆满载6个钢卷,按照这个计算,一台车的货物总质量就已经超过150吨。如果加上车辆自重,整个车货总质量已经超过160吨。对于6轴牵引车标载49吨来算,事故车辆总质量已经达到3个标载6轴牵引车的总质量。
姑且先不看这件事,超载本身就很危险,有数据显示,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运输有直接关系。那么这样危险的事司机为什么要答应呢?
● 超载危害大 卡车司机也不想
其实在整个货运运输行业里,分为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等不同的角色,而驾驶员也就是卡车司机作为最底层,在现在的货运行业中没有议价权。
说到超载,很多卡车司机都表示不想冒险,但现实很无奈。现在市场运价原本就低,如果再算上油费、过路费等费用,有时跑一趟基本不赚钱甚至要赔钱。而且就算你不超,人家也会超载。为了养家糊口,只能去冒险超载。但是卡车司机从内心来讲希望标载,只有安全和规范的运输市场,自己才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
● 一超四罚 为何超载却屡禁不止
为了规范运输市场和安全,多年相关机构在治超上做出了很多努力,在2016年“921”统一了处罚标载,甚至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 ,明确提出了“一超四罚”工作要求。所谓“一超四罚”是指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实行“一超四罚”制度。本质上就要从源头治超,也取得了成效,但为什么超载却屡禁不止呢?
媒体示警、群众举报 超载车为何还能上高架
虽然在921事件之后超载现象得到遏制,但是在个别市场超载依旧存在,尤其在沙石运输以及钢圈等运输市场,但大众是否对这些情况知情呢?
2017年4月24日的一篇名为《无锡的快速内环高架还能用多久?》在昨晚更是网络上迅速刷屏,文章中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货车上高架进行管控,而且在无锡等城市也明文规定快速路禁止货车通行。
312国道是无锡一条主要干线公路,承担了大量过境交通和货运交通。在312国道、S342省道共线的北环路段,周边地块物流和钢材企业众多。在昨日事发之后,据当地一位经常跑这一区域的出租车司机说,该路段大货车超载现象严重,绝大数超载。
按道理来说,有明文规定、又有媒体示警,检查应该很严格,但为何货车上高架却像家常便饭简单呢?
顶格罚款3万 对企业不痛不痒
其次“一超四罚”中提出除了对驾驶员处罚之外,还要对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进行处罚。
多家钢铁制造企业发文要求运输企业标准
如果是职业司机的话,卡车司机不仅没有议价权,就连车要拉多少货,也不是卡车司机自己能决定的,公司要求拉多少那就得拉多少。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中的3万为顶格罚款,所以即便被查到个案超载并罚款,也会被纳入运营老板的成本收益中,甚至罚款的损失远没有超载运输带来的利润大。对他们来讲超载是常态,出事才算特例。
而且,如何通过货运合同追溯“货主”更是问题。在这个背景下,谁在最底层谁最倒霉,卡车司机面临的就是罚款、扣分。
据相关媒体报道,事故车辆所在的运输公司老板目前已经在被调查当中。
一件又一件的超载事故已经让我们知晓了超载的可怕,但如何来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呢?或许只有从源头实现治超,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运用设备辅助治超,进一步完善监控平台,同时加大对企业的处罚力度,切实追责所有参与者,并且建立“黑名单”制度,有效制约有超限超载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大家对这行业的不了解甚至是误解,很容易把问题的矛头指向卡车司机,但其实卡车司机本就是弱势群体,能够发声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因此面对此类事故,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分析,不能把责任单纯的归咎于某一方。同时,我们也呼吁所有卡车司机都拒绝超载,一起来营造一个健康的货运市场,当然这离不开所有参与者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