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10日起至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会同中国政府网开展“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在两个月时间中,国务院派出了多个督察组分赴各地进行督察,曝光了很多问题。其中涉及到货运行业也不少,有我们大家非常关心的高速收费、强制按照定位系统、治超不作为等等问题。
▎国家明令取消二级维护 米脂仍要检测收费
有群众反映: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但米脂县运管部门仍强制执行并且收费,还将其作为车辆年审的前置条件,且不得异地办理。根据这一线索,国务院第二十七督查组前往陕西榆林米脂县进行实地调查。
督察员在米脂县定点二级维护监测站中调查发现:一辆货车整个二级维护检测涉及的14个检测项目,检测不足3分钟,需要缴纳580元,涉嫌走过场。
知情人向督查员反映,“二保”政策在米脂县确实曾取消过一段时间,但今年初运管所却突然强调“二保”政策没取消,导致很多营运货车因2017年没有做“二保”,在今年上半年年审时被运管所罚款。“督查员进一步联系相关司机查证发现,一些司机确实在今年5月去米脂县运管所办理年审时,被告知2017年未做二级维护,罚款1000元。
督查组查阅相关规定发现,国家早前已经明令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那么,米脂县运管部门为何却如此“任性”非要检测收费?对此,国务院第二十七督查组请榆林市分管领导、米脂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地方政府表态将进行整改。
▎载货车空车同价 甘肃高速收费不合理
国务院第28督查组在甘肃明查暗访了解到,甘肃高速公路对通行的大货车按车型收费,而不是按照车辆的载重收费,不少大货车司机认为这种计费方式不合理。
经过连日的明查暗访,听取意见,督查组认为,目前的收费方式不合理,应该按照车货总重x行驶里程x费率计算应缴的通行费金额,鼓励合法装载,遏制超限超载。
国务院第28督查组成员 刘尚希表示:公平收费应当要遵循,谁使用谁付费、谁用路多谁缴费多、谁用路少谁缴费少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毫无疑问实行计重收费是比较合理的。
对此,甘肃省相关部门表示将立即启动高速公路载重车辆全计重收费的工作。但由于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需要有成本监审、听证等程序,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甘肃省也对工作的时间表作了承诺。预计到明年(2019年)5月可以实施计重收费。
▎大货车被强制加装设备 少装无法通过年检
国务院第15督查组在山东省开展大督查工作中发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两级交通部门涉嫌强制为大货车安装两套性能相近的卫星定位系统。据调查,两套性能相近的设备价格分别为4200元和5760元,第一套是淄博市交管部门要求安装的“4G车载视频终端”,第二套是临淄区交管部门要求安装的“主动防御系统”。
据货车司机反应,如果不按照第二套设备的话,车辆就无法通过年检。
对此,国务院监督组成员孟波表示:“我们初步认为,涉嫌强制化工运输车辆安装两套定位设备,变相增加货车司机或企业负担,我们将责成有关地方加大问题调查整改力度。”
▎河北治超站形同虚设 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国务院第三督查组在河北省开展督查工作中得到一条群众反应的线索:治超站形同虚设,超限超载时有发生。督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在治超站8月的值班记录中,交警一天都没有出现,隔三差五才会有处罚记录。
按照文件规定,联合执法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检测车辆装载情况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和记分。交警缺位,路政没有执法权,明知是超限超载车辆也无法拦截,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河北省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连夜追责问责,给予行唐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联合治超站站长柳立敏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副局长杜彦荣、县交通局党组成员赵会群政务警告处分;免去梁艺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免去王永军县交通局运管站副站长职务。
▎安徽“两检合一”打折扣 缴费仍开两张票
为进一步推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自今年8月1日起,安徽省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合二为一”,意味着以后营运货车年检年审只要跑一次。不过日前,国务院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在安徽部分地区督查时发现,“年检年审合二为一”却遭遇 “打折扣”的现象。
8月27日下午,国务院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在合肥市全诚机动车检验服务有限公司督查时发现,营运货车在进行年检年审缴费时,收费员开出了机打和手撕两种发票。其中安检出具的为手撕发票,综检出具的是机打发票。为何货运车辆年检年审上一次线、做一次检测、只收一次费,却要出具两次发票呢?
合肥市运管处处长陈剑波解释说:“过去我们没有发现这个情况,今天过来之后,企业解释说是过去的一些票还没用完,一次收费时给了两份票。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核实,如果有给驾驶员造成不方便的地方,我们会督促整改。”
除此之外,之前国务院大督查第十二督查组在滁州市久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暗访也发现,对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当地仍是“二次上线、二次检验、二次收费”。货运车辆做营运证年审,需要分别接受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对此,督查组已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辛苦跑运输拿不到现金 企业回应有难处
国务院第十八督察组组员在长沙开展围绕“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督查工作中了解到:物流公司普遍通过购买大量油卡,从而开具燃油税发票来抵扣增值税,再将油卡转嫁给下游货车司机,用于支付运费。
货车司机被迫接受大量油卡,辛苦跑运输却拿不到实实在在的现金。如果想要变现,只能以9-9.5折转让,会白白损失5%-10%的收入。而物流企业表示他们也有苦衷,“营改增”后物流企业增值税率达10%,但进项税抵扣发票很难取得。并且个体司机座位小规模纳税人,多数也不远为上游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此外,督查组还发现长沙北城机动车监测站还没有实现货运车辆年检年审“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仍然需要分两次进行。
对此,督查组将建议税部门优化增值税制度,降低物流行业增值税税率,加快推进互联网物流平台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降本减负。
实际上,督查组发现的这些问题中大部分都在货运行业中存在已久,让卡友们非常困扰。此番检查通报,甚至责令整改之后,希望这些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不会只是“一阵风”。
目前,国务院督查工作还正在进行中,将于9月10日结束。卡友们可以通过下列四种方式反映自己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1.登录中国政府网(www.gov.cn),进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专栏留言;
2.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留言;
3.以信件方式参与“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信件邮寄至北京市1798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来信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
4.登录中国政府网(www.gov.cn),进入“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留言。
大家如果遇到任何不合理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反映,快转发给身边的卡友一起反映行车路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