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货运行业各种政策相继发布,一时间引得人心惶惶。那么“10.1”之后还有哪些政策上线呢?赶紧来看。
国三车禁令
10月1日起,各地陆续出台国三车禁令。
1、郑州:10月1日起国四以下车禁止进入四环内,限行时间为全天。限行车辆包括: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重型柴油货车。(注:拉运紧急物资 (药品等)、绿通、冷链不禁行)
2、深圳:10月1日起,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外地新能源车不受此限制。
3、北京:从9月21日零时起,在六环路(含)范围内设立载货汽车低排放区,外埠国Ⅲ柴油货车全天禁止在六环路及以内道路通行。
根据《通告》规定,北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3时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核定载质量8吨(含8吨)以上载货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主路通行。
两年过渡期满后,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包括本市核发号牌的载货汽车。
汽运煤禁止范围扩大
1、天津、河北及环渤海所有港口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煤炭。
根据《关于停止唐山港煤炭汽运集疏港的通知》,唐山港8月15日前将停止煤炭集港汽车运输,9月30日起,唐山港全面停止煤炭汽车疏港运输。
2、山东:10月起柴油货车不能再进出港口运煤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的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环渤海各港口企业不再签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合同。
京津冀禁售国六以下车用汽柴油
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这一方案由环境保护部等十部门及跨北京、天津、河北等六省市联合行动,提前布局。
北京、天津、石家庄和济宁对油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做出规划,规定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全面铺开全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广东将于2017年10月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堵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领域覆盖。
甘肃:10月10日执行收费新规
自2017年10月10日起,甘肃对收费公路车辆车型及收费标准做了新的规定。新规最大的特点就是,不同于大家熟知的计重收费,甘肃针对五类货车进行按车次计费。
新规将货车车型共分为5类,其中,2吨以下(含2吨)为第一类;2-5吨(含5吨)为第二类;5-10吨(含10吨)为第三类;10-20吨(含20吨)、2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四类;20吨以上、4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五类。
除了上面的政策治理以外,还有一些利好政策:
北京:报废老旧柴油货车可享受政府补助
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北京市报废或转出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可享受政府补助。
所要淘汰的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指的是:2013年7月1日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柴油货运车(包括轻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载货、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
河北:不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使用总质量为四千五百千克以下的载货汽车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可以不再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简单来说,就是从2017年11月1日起,河北省内总质量为4.5吨以下的货运车辆不用再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这对于4.5吨以下的用户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取消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就意味着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云南:10.1起使用云通卡可以打八折
10月1日起,使用ETC(云通卡)结算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货车用户可享受20%优惠。为期两年。优惠期为2017年10月1日零点至2019年9月30日23点59分,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内容转自卡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