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市范围限行外地车小型汽车后,深圳交警9月13日联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异地号牌的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限行时段内禁止上路,高速公路及基本货运通道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深圳市人居委机动车监管办张峻峰介绍,深圳作为港口城市,物流运输是城市发展重要行业,异地货车出入深圳具有数量大、出入频繁等特点,为做好深圳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不仅要对本市货运车辆污染排放进行防控整治,异地货车的在深污染排放也不可忽视。
据介绍,2016年一年内,出入深圳的异地货车有86.22万辆,柴油货车占比69.18%。长期在深圳的异地货车有4.49万辆,占比21.68%。按排放标准分类,国Ⅰ柴油车、国Ⅱ柴油车、国Ⅲ柴油车分别占比22.48%、6.24%、22.80%。异地货车的CO、HC、NO、PM2.5排放量分别占本市机动车总排放量的2.25%,0.90%、1.60%、2.05%。同时,28.72%异地货车是柴油黄标车。
根据《深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进一步强化部分机动车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加大异地车及高排放车辆限行力度,提升全市道路通行环境及大气质量,深圳交警联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发布公告,9月15日起,全市所有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24小时禁止异地号牌轻型柴油自卸货车上路行驶;其他异地号牌载货汽车(电动物流车除外),工作日7时至10时和15时至20时,禁止在全市道路通行,高速公路及基本货运通道不受限制。同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馆号牌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交警部门表示,9月15日至9月30日为通告实施过渡期,10月1日起正式开展执法,重、中型载货汽车冲禁令罚款1000元,扣3分。一年内冲禁令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2000元罚款。与我市限外政策相同的是,外地牌货车冲禁令也有两次免罚机会,从第三次起开始处罚。
为确保机动车污染源治理效果,原则上不予办理通告限行道路的临时通行证。“设置了一个较长过渡期,相关企业要利用好时间充分调整好自己的生产、生活,原则上不办临时通行证,确有需要且有充分理由,可以申请办,会严格控制。我们会在官网公开信息,企业可以去查看是否具备办理条件。”市交警局副局长刘晓定介绍。
不受限道路
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基本货运通道
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以西段)、107国道、西乡大道、南坪快速、沿河路、布心路、泥岗路(泥岗/红岭立交以东段)、布龙公路、布沙路、龙岗大道、丹平快速、深盐路、松白公路、公常路、盐龙大道、福龙路(南坪立交以北段)、惠盐北路。